11月28日晚,棕榈股份(SZ002431,股价2.67元,市值48.4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因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及披露、未按约定回购公司股份的违规行为,河南证监局拟对棕榈股份,以及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汪耿超、总经理余海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冯玉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悉,去年8月,棕榈股份便宣布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7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然而,当时间来到今年7月,棕榈股份将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至2025年11月4日止。到11月3日,棕榈股份又拟将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7元/股(含)上调至不超过人民币3.88元/股(含)。同时,公司还拟对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再度延长6个月至2026年5月4日止。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前次承诺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11月4日)眼见到期,而棕榈股份迟至11月20日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延期议案。与此同时,一直到今年10月底,棕榈股份才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461.07万股,回购金额为3452.97万元。
深交所对此指出,棕榈股份的回购变更方案未在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前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截至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回购未达计划。该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从股价上看,棕榈股份去年8月宣布回购计划时,股票价格还在1.4元/股至1.6元/股之间徘徊。之后,公司股价震荡上升,这或许也是公司迟迟未完成股份回购的原因。截至今年9月末,棕榈股份的资产负债率高达92.85%。不过,截至9月末,公司账上资金还有约7.8亿元。
河南证监局还指出,棕榈股份还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及披露的情况。今年1月,公司与关联方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以商品房抵债务协议书》,合同金额1930.94万元,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多项规定。
河南证监局认为,汪耿超、余海军、冯玉兰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棕榈股份及三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对棕榈股份及上述三名责任人下发了监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