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 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 B 座 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将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
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同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2.02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2.03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2.04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2.05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2.06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2.07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中 2.01、2.02、2.07 三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
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已同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5: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
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 B 座 5 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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