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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8:33:11 股吧网页版
兆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将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全篇中的“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
全篇中的“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均删除,相关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代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9144030077272966XD。

440301102850794。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 值。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26,940,607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526,940,607 4,526,940,60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4,526,940,607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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