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五年四月四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 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 B 座 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
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增荣先生、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增荣先生、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5.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盈利状况及未来
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馈广大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特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526,940,6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484,382,644.95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23%。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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