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
就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田明,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
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碳纤维及功能高分子教育部重点实 验室主任,
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工程实验室主任。2024 年 4 月 12 日开
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1 次
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参加董事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田明 5 5 0 0 否 0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提供的各
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就公司经营情况与相关
事项进行沟通和详细咨询,审慎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对董事会各项决策作出专业判断。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事项
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4 次,实际
按时出席 4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4 年 4 月 12 日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4 日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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