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曾任独立
董事,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
现就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2 次股
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参加董事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刘超 1 1 0 0 否 1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务,对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有
关人员就公司经营情况与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详细咨询,审慎查阅公司财务报
表,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对董事会各项决策作出专业
判断。
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2
次,实际按时出席 2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27 日 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关于持股 3%中小股东提名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31 日 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持股 3%中小股东提名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在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审议关于提名委员会的各项议
案,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参加会议或其他时间前往公司了解情况,日常通过电话、邮
件等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咨询,及时获悉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经营与财务状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公众投资者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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