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
就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义东,高级工程师,学士学位。1984 年 7 月毕业进入苏州第一光学
仪器厂工作,先后任技术员、装配车间副主任、生产调度科副科长、厂长助理兼
生产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和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等,1997 年任副厂长,
1999 年任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至 2015 年任总经理。2016 年
至 2023 任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爱能吉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9 年至 2023 兼任苏州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至
2023 兼任苏州爱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至 2023 兼任江苏伟
特烈配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宝化炭黑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任苏州比
格闪数大数据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任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2024 年 4 月 12 日开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1 次
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参加董事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曹义东 5 5 0 0 否 1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提供的各
项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就公司经营情况与相关
事项进行沟通和详细咨询,审慎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对董事会各项决策作出专业判断。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事项
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其中,本人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
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时提出意见并投弃权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提出意见并在上述两个议案投弃
权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除上述议案外,对其他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4 次,实际
按时出席 4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4 年 4 月 12 日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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