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州百灵”)出具 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所涉及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保留意见
1、 存货——某种苗药产品主要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生产某种苗药产品主要原材料账面余额
2.15 亿元,跌价准备 0.58 亿元,账面价值 1.57 亿元。由于某种苗药产品是医
院试剂只能在部分医院使用,2024 年度实际销量及增长率与公司的预计销售量及增长率相差较大,实际耗用量低于预计耗用量。同时该原材料库龄较长、市场上无可比产品参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该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 上年同期数中销售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4号),对 2023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销售费用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计,但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准确性。
(二)强调事项
1、和仁堂药业股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6、十
四(三)1、2 所述,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堂药业)少数股东就和仁堂药业持股比例存在争议;和仁堂药业少数股东及原管理人员等未严格执行公司及和仁堂药业相关内控制度规定,存在以借款、费用报销等方式从和仁堂药业取得资金的情形,公司与相关人员就该资金占用等事项存在争议。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立案调查未结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4所述,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对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说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整改措施
对于目前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
(一)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各部门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销售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二)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定期核查公司与经销商
之间销售费用政策执行、费用结算、费用计提、款项回收等方面工作,修订完善销售费用政策,规范市场费用票据报销管理,完善年度销售费用统计确认等,明确职责并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各部门严格执行流程,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同时强化内控执行上的监督与检查。公司加强了对内控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内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及内控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三)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药品性能,规范公司存货管理, 严格控制存货进出、存放管理。
(四)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披露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