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晏国菀,女,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副教授。2015年、2020年于重庆大学获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5年9月,任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渝中区分局干部。1998年7月至今,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会计、审计、资本市场与公司财务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兼任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董事,2023年12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 应出席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 本年度 本年度
召开董 董事会 数 委托出 召开股 应出席 实际出
事会次 次数 现场出 通讯表 席次数 东大会 股东大 席次数
数 席 决 次数 会次数
7 7 1 6 0 3 3 3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时,本人投弃权票,除此之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上述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积极履行相应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各期的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监督。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关注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情况及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并
在审计结束后认真阅读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阅,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参加了上述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参加了2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本人将与另外三位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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