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4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6-07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350,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00,394,332.2080÷1,590,781,208×10=1.259722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59722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9月15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数额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计算金额为准。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时间未超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6年10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1,590,781,208股;其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共计350,000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50,000股后的1,590,431,2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3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转增,不送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21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故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00,394,332.2080元=1,590,431,208股×0.126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以每股现金红利0.1259722元/股
计 算 。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1259722 元 / 股
=200,394,332.2080元÷1,590,781,208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59722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10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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