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精简管理流程,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 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职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 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相应制度将陆续调整。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
类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修改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修改
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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