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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8 18:57:02 股吧网页版
天虹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 日、7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该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以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7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工作日 9:00-12:00、
13:30-17:30)

2、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9楼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电话:0755-23651888

联系传真:0755-23652166

电子邮箱:ir@rainbowcn.com

联系人:罗曾琪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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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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