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22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分配基准:2024 年度
(二)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84,641,144.09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43,150,159,133.80 元,减去 2023 年度实际现金分红 8,309,878,493.40 元,加回限
制性股票回购部分往年未支付的分红 155,844,168.00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4,480,765,952.49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0,959,912,942.15 元。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480,765,952.49 元。
(三)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40,504,219
股)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 64.35 亿元,具体分红
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四) 2024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总金额为
310,017,794.90 元人民币(不含手续费),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
额约 67.45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6.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尚未实施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以公司
未来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
数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金额(元) 6,434,885,874.90 8,397,540,837.90 6,554,752,952.3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043,476,488.53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977,327,023.54 14,107,726,276.26 12,837,782,699.6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0,959,912,942.1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4,480,765,952.4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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