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5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同时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条 为维护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章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参照《上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制订本章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
程。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
立,并于 2007 年 12 月 28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立,并于 2007 年 12 月 28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110108004559577。 代码为 91110000700049024C。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6,486.950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194.4342
万元。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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