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44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3,224,119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13,224,119 股后的 1,638,720,223 股为分配基数。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内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权益分派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主行权。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13,224,119 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1,638,720,223 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3,224,119 股后
的 1,638,720,2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80 刁志中
2 01*****944 陈晓红
3 00*****04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