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1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6.16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16 元/股(含)
调整为 6.09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6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09元/股(含)
调整为 6.03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首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3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最高成交价为 5.08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5.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733,135.00 元(不含交
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4 日、
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045、2024-053、2024- 059、2024-065、2024-074、2024-077、2024-080、2024-091、2025-002、2025- 00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22,806,680 股,其中因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进行可转债转股导致已回
购股数减少 12,267 股,现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22,794,41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80%,最高成交价为 5.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5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 119,975,655.6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 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 成,回购实施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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