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反贪腐舞弊与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反贪腐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管理层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坚决抵制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定义及职责归属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四)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六)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八)蓄意推诿扯皮、混淆视听、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九)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谋取公司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贪腐行为是指包括提供、承诺、 给予、接受或索取贿赂:
1.违反法律规定,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在正常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或报销各种费用,以提 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或者挪用公司资产归个人或他人使用。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有责任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的反舞弊、反贪腐文化环境,建立健全预防贪腐舞弊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应建立良好的内控机制,设立举报投诉渠道进行防范和发现贪腐舞弊行为,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贪腐舞弊发生的机会,并对贪腐舞弊行为采取适当且有效的补救措施。各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对贪腐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是反舞弊与反贪腐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全体员工应该遵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及国家、行业所涉及法律法规。如发现任何舞弊、贪腐情况,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第九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负责管理舞弊、贪腐案件的举报电话热线、电子邮箱,接收员工实名或匿名、外部第三方实名或匿名举报,留下书面记录并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审计监察部门应将举报热线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对外公布,对举报和调查处理后的舞弊、贪腐案件报告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第三章 贪腐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条 公司管理层以各种方式对公司的反舞弊与反贪腐政策及有关措施进行宣传,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诚信道德教育培训,提倡诚信正直的公司文化,帮助员工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益冲突、抵制不正当利益诱惑。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层应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环
境,评估贪腐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减少贪腐舞弊发生的机会。公司建立反舞弊与反贪腐工作常设机构审计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 公司禁止一切形式的腐败与贿赂行为。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政府、商业伙伴等进行回扣、行贿和任何其他形式的不当支付,以获取商业利益。同时,公司禁止全体员工接受任何贿赂、回扣或不正当报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任何超过业务正常或惯常数额的礼物。
第十三条 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一)公司董事、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并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反舞弊、反贪腐政策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通过员工手册、宣传或局域网等方式)进行有效沟通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使其明白行为准则涉及的概念;帮助员工识别合法与违法、诚信道德与非诚信道德的行为;
(三)对新进员工进行反舞弊、反贪腐培训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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