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5-091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6 名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
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 名独立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世江先生、李凌云女士、李云峰先生、杨华春先生、程立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陈晓岚女士、于清教先生、谢香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谢香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表决当选,将与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世江,男,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李世江先生历任河南温县化肥厂设备科副科长、技术科科长、石油化工二厂厂长,河南温县造纸厂副厂长,焦作市冰晶石厂厂长,焦作市多氟多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董事长,河南理工大学新材料产业学院理事长,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河南省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李世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22,475,444 股,占总股本的 10.29%,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李世江先生与公司董事李云峰先生为父子关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李凌云女士为父女关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韩世军先生、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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