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氟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与持续完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资产安全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稳步可持续发展和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会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范围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和重要性要求,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包括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 江中宁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白银中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多氟多阳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氟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盈氟金和科 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氟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均纳入评价范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财务管 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销售管
理、工程项目、信息系统、生产管理、全面预算、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 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 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等。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 内部组织架构,秉持严格规范运作,持续完善治理结构的理念,建立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 并制定了相应的《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各层级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 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 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以明确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为了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公司通过制定组织结构图、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及各子、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明确了各个机构的职责权限,使管理层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较科学地划分了公司内各部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2)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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