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选举由董事毕垒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5,744,3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3.508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0,575,8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8.15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5,168,4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5.355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7,900,99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3.7606%。
4.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436,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3687%;反对7,040,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297%;弃权1,2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592,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5481%;反对7,040,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093%;弃权1,2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425%。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2.00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419,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3635%;反对7,013,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214%;弃权1,310,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576,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5297%;反对7,01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9793%;弃权1,310,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4911%。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3.00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286,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3214%;反对7,759,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4576%;弃权69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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