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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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5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BJAA7B037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图新)关于募集资金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四维图新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四维图新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四维图新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BJAA7B037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四维图新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景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金红伟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438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5,600 万股 A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5.60 元。截至 2010 年 5 月 7 日,公司实际已向
社会公开发行 5,600 万股 A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3,3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82.7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777.30 万元,已于 2010 年 5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
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A7057]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 2010 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 1,090.58 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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