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002403 证券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6-00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2 名,代表股份 185,912,53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7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183,617,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90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7 名,代表股份 2,294,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673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67 名,代表股份 2,294,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6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7名,代表股份 2,294,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6737%。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184,485,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24%;
反对 1,271,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1%;弃权15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 184,549,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0%;
反对 1,20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99%;弃权1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 184,542,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8%;
反对 1,2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8%;弃权15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4%。
4、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184,548,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63%;
反对 1,20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93%;弃权1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彦颖、沈高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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