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4-2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
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 号)的
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请广
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不超过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将组
织承销团,分别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
行。
3、本次发行数量为1,67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4%。其中,网下发
行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1,336 万股。本次发行股
票申购简称为“和而泰”,申购代码为“002402”,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
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
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2
(1)77.7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57.38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77,602 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232.34 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14,722.45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
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58,450 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
43,727.55 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10 年4 月27 日在《深
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
明书全文可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35.00 元的报价)的配
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时有效报价
对应的申报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0 年4 月28 日(T 日)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
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
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402”。
申购资金的有效到账时间为2010 年4 月28 日15:00 之前,该日15:00 之后
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
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和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
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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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