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5-2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深
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偿还银行贷款
目前公司银行贷款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公司拟利用超额募集资
金归还银行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贷 款 银 行 金 额 期 限 年利率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 1,000.00 2010.02.09-2010.08.08 4.8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 2009.09.24-2010.09.24 5.04%
公司向以上两家银行贷款的年贷款利率分别为4.86%、5.04%,而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2.25%,活期存款利率仅为0.36%,
银行贷款利率和超募资金存款利率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率差异。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率,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中的1,5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
款后,将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直接提升经营利润。
二、补充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公司计划使用
3,5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
采购付款、日常业务开支等方面。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5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
3,5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超额募
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1,5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3,500万元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张军
黄纲
董世杰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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