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0-07-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和而泰: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07-02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0-00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

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0年6月30日在广

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和而泰一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

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

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

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和

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

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将“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建设的实施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地址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变更至深圳市宝

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模具基地根玉路A603-0360号宗地块;

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和而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变更为

由母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公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独立

意见》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

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

案》。《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