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7-02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0-00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公告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7号文核准,于2010年4月
2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55.63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94.37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
及产能扩大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
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和而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海和而泰”)。现将该项目建设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
办事处模具基地根玉路A603-0360号宗地,实施主体变更为母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
项目” 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进行变更。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的原实施
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与公司分踞两地;而公司现有厂房系
租赁取得,公司原计划以自有资金在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模
具基地根玉路A603-0360号宗地块建设一定规模厂房来取代现有的租赁厂房。如将
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合二为一,有利于提升建设效率,并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司
整体成本支出,同时能够有效缩短建设周期,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满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足订单增长对产能快速提升的迫切需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鉴于该项目目前尚未大规模开工建设,并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与长远发展,
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进行变更。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后该项目对应投资安排
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与拟变更的实施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模具基地根玉路A603-0360号宗地相距
约150公里,变更实施地点后产品市场辐射范围基本一致,地点的变更不影响项目原
有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基本一致,项目的投资总额
11,805.45万元不变,如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变更而增加的其他支出由公司用自有
资金补充。公司已通过公开竞价,取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
模具基地根玉路A603-0360宗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深房地字第8000100097
号,土地总用地面积为30,261.4平方米,现公司正在办理项目相关建设手续。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意见
对于此次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
实施主体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
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要求;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变更的
决策和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变更没有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6月3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
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变更没有改变募
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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