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7-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对于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要求,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对和而泰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进行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
一、和而泰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和而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7号文核准,于2010
年4月2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55.6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94.37万元。
2010 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的实
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进行变更,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
控制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和而泰智能控
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和而泰”)负责实施,选址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
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建设用地为园区0618120962号宗地,土地面积
19,999.90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建筑性质为工业厂房,已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佛府南国用(2008)第0601310号。
2008年11月6日,和而泰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经公开竞价,以人民币18,017,000元竞得A603-0360宗地(地块编号:2008-11M-0035号)的土地使用权,
并于2009年9月14日取得深房地字第8000100097号土地使用权证,该土地总用地
面积为30,261.4平方米。
获得此地块后,为了进一步加快生产基地的建设进度,公司拟将“智能控制
器生产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建设的实施地址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
镇南海软件科技园变更至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模具基地根玉路
新购地块,实施主体由南海和而泰变更为由母公司和而泰进行。具体如下表所示: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智能控制器生产技术
改造及产能扩大项目
11,805.45
广东省佛山市南
海区狮山镇南海
软件科技园
南海
和而泰
深圳市宝安区(光
明新区)公明办事
处模具基地根玉路
和而泰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针对和而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国信证券开
展了以下核查工作:
1、查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
及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查阅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
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3、实地查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模具基地根玉路的
实施地址;
4、查阅公司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凭证以及新实施地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主要是由于原实施主
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施地点与公司分踞两地,而公司现有厂房为租赁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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