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7-21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0-01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0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7月20日上午10: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
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053,664股,
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0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
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普
通决议)。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46,053,66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46,053,664
股,反对票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本议案有效
表决票股份总数为46,053,664股,赞成票股份数为46,053,664股,反对票股份数为0
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46,053,664股,赞成票
股份数为46,053,664股,反对票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特别决议)。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46,053,664股,赞成票股
份数为46,053,664股,反对票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
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普通决议)。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46,053,664股,赞
成票股份数为46,053,664股,反对票股份数为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
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1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宋萍萍、于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逐项表决了董事会提出的议案,股东按
《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现场投票。投票表决结束后,和而泰对每项议案统计现
场投票的投票表决结果。本所认为,和而泰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股
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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