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7-31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0-01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府[2001]11 号)、
《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信[2006]108 号)有关规定,经企业
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7 月29 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
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
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深圳市2009 年
度重点软件企业(证书编号:深ZR-2009-77),发证日期为2010 年6 月13 日,
认定有效期1 年。
根据相关规定,重点软件企业在享受国家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中的“三减
半”政策优惠期间及所得税优惠期满后5 年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
力部分50%,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执行。由于公司于2008年12 月被认定为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同时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可对同时享
有的两种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其一。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
优惠政策的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二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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