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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2 19:01:09 股吧网页版
和而泰: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总裁、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负责,接受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产生,参加经营管理层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和总裁领导,日常工作向总裁汇报,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含预算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股利分配管理等内容)和会计核算等。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财务副总裁、财务总监(含财务副总监)或其他类似职位中的一种担任。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名,由财务负责人推荐并经公司总裁批准后聘任。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得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七条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

(三) 擅长财务分析和资本运营,熟悉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

(四) 具备较强的业务敏感性和良好的判断、决策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第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有 5 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资格。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悉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掌握财务核算及管理、金融、财政税务、法律、证券等方面知识。

(四)具备较强沟通及表达能力,具备较强财务分析能力,精通会计核算并能统筹整体核算工作。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亲属关系;

(三)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者;
(四)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

(五)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者。

第三章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董事会和总裁领导下,负责公司整体财务规划,并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依法实施财务监督和管理职责;

(二)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三)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审核下属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四)负责会计核算,审核并签署财务会计报告;

(五)组织全面预算管理,组织编制战略预算预案、年度经营预算预案、年度预算调整预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六)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增收节支、降本增效;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营分析、财务分析;

(七)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投资计划、财务规划、销售计划、收支计划或成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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