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从维护本公司利益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具体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4)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采用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
2、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3、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规范。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监督资金运作,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