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或“公司”)本次担保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推动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
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而泰”)、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和而泰”)、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家电公司”)、青岛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和而泰”)、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和而泰”)、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全资孙公司和而泰智能控制(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公司”)、H&TElectronicTechnologyMexico,S.deR.L.deC.V(以下简称“墨西哥公司”)H&TElectronicTechnology(Vietnam)Co., Ltd(. 以下简称“越南电子”)、H&TIntelligentControl(Pingyang)Co., Ltd.(以下简称“平阳智控”)以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NPES.r.l.(以下简称“NPE”)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
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该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余额 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方 例 负债率 期净资产比例
越南公司 100% 78.38% - 1,000 万美元 1.54% 否
浙江和而泰 100% 94.64% - 5,200 万元 1.11% 否
香港和而泰 100% 81.55% - 3,000 万美元 4.61% 否
杭州和而泰 100% 36.17% - 15,000 万元 3.2% 否
小家电公司 100% 76.22% 30,000 万元 50,000 万元 10.68% 否
公 NPE 80% 106.94% - 1,000 万美元 1.54% 否
司 青岛和而泰 100% 84.36% 28,000 万元 30,000 万元 6.41% 否
墨西哥公司 100% 114.46% 256.23 万美元 1,000 万美元 1.54% 否
新材料 75% 129.06% 2,000 万元 3,000 万元 0.64% 否
越南电子 100% 16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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