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第18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30
分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 9:15
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顾希红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15号),本次股东会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视频会议方式。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 2025 年 4 月 15 日《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9人,代表股份175,404,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5.398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4,494,58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5.059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09,70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3392%。
3、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128 人,代表股份 2,359,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8795%,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3449%。
4、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股东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李郁祥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000,8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0%;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9%;弃权 10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1,955,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996%;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325%;弃权 10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80%。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281,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8%;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10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2,235,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17%;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51%;弃权 103,400 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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