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袁林作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袁林,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 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博士生导师。自 1983 年毕业后一直致力于耐火材料的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曾就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耐火材料分会理事长、洛阳理工大学特聘教授、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辽宁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11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6 次,实际出席6 次;公司召
开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1 次。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 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收购北京易耐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就相关工作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除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外,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重
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就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与发展趋势进行探讨分析,并在研发课题、校企合作、企业发展等多方面给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多次到各子公司实地考察调研现场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 2024 年 7 月开始任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为 9 天。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参加董事会,对议案进行
事前审查,客观的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高度重视履职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要求、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法规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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