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宋飞作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宋飞,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2 年9 月入职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一分厂任会计、八分厂任财务科长、审计部部长助理、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助理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曾兼任洛玻集团加工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长;2013 年8 月至2014 年11 月在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5 年1 月至2016 年12 月在武汉启瑞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8 年1 月至今在洛阳市瑞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科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北京瑞金万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南君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11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6 次,实际出席6 次;公司召
开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1 次。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 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进行审核,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收购北京易耐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讨论,就相关工作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除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外,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重
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就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与
发展趋势进行探讨分析,并在研发课题、校企合作、企业发展等多方面给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多次到各子公司实地考察调研现场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 2024 年 7 月开始任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为 8 天。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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