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北京利尔耐火
材料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28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颁发的 11011400174848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0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公开发行 3375 万股股票,面值 1 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626717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小汤山工业园四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119,049.0839 万元
本公司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耐火材料制品的制造、销售;耐火材料的技术开发、施工总承包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及 其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他应付款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 10%以
上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账面价值占长期股权投资 10%以上,或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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