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3-26
长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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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长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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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长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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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392 万股,本次拟发行2,500 万股流通股,发
行后总股本为9,892 万股,均为流通股。发行前全体股东一致自愿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二、经公司2008 年7 月1 日召开的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263.34 万元(母公司报表数
据)。
2010 年1 月25 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二次会议通过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
定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金转增股本,滚存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
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预计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并在履行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后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后的首次股利分配。届时将由董
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报告期内根据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有关政策,公司
抵免的所得税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利润总额 11,698.14 10,219.30 4,678.04
抵免的所得税额 - 647.09 1,453.35
实际所得税费用 1,585.35 702.10 96.24
净利润 10,112.79 9,517.20 4,581.80
抵免的所得税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 6.33% 31.07%
其中2008 年度所抵免的所得税额包括2006 年度待抵免国产设备投资额
286.96 万元、2007 年度待抵免国产设备投资额280.56 万元,以及按公司2008 年
度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10%抵免
的79.57 万元。长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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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8]52 号),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
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根据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其投资额
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
四、公司2007 年按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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