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未预先披露,违法违规,请公司依法纠正或及时向证监会举报,否则应追究公司董监高失职之责!
航天彩虹:
您好,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系通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认购所得23,191,094股,上述股份于2023年5月18日限售期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监管指引中内容所述,大股东所持该等股份减持无需进行预先披露,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披露工作,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您好,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系通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认购所得23,191,094股,上述股份于2023年5月18日限售期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监管指引中内容所述,大股东所持该等股份减持无需进行预先披露,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披露工作,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6-01-12 20: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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