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精密”或“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进行交易,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投资金额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即不超过1.88亿元,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同时,本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期货品种,主要包括:铜、铝、金、银等品种。
4、投资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包括任何直接或间接来自募集资金的资金。
6、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组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公司制定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定期考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状况,并对风险管理程序进行评估和修正。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前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授权期间自2026年1月1日起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已成立风控稽核组,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已成立决策组、交易组和核算组,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具体工作;公司将组织具有良好素质的专门人员负责期货业务的交易工作。
2、公司已经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
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了有效对冲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原料价格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引起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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