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介绍
第一条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确立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股东通讯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以下
简称股东)之间平等、及时、有效、透明、准确及公开的通讯为
目标。
第二章 总体政策
第二条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年度股东会及其它可能召开的股东会,并将所有呈交
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网站、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的披露资料,以及公司通讯及其
它公司刊物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及公司网站(www.dsbj.com)。
第三章 通讯途径
第三条 股东查询
公司已于其网站披露公司的联系方式,以便股东提出任何有关公
司的查询。
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当向公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
处提出。
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第四条 公司通讯
公司通讯(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中所述之含义),包括但不限于(i)董事会报告、
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ii)中期报告,(iii)季度报告,
(iv)会议通知,(v)上市文件,(vi)通函,及(vii)委派代
表书。
公司的公司通讯将按照上市规则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的规定适时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深
交所网站(www.szse.cn)登载。公司通讯将以中、英文版(或如
获许可,以单一语言)按照上市规则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的规定适时向股东及非登记的公司证券持有人提供。股东及
非登记的公司证券持有人应有权选择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中文
或英文)或收取公司通讯的方式(印刷本或透过电子形式)。
为了促进及时有效的通讯,股东宜向公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提供其(其中包括)联系方式,尤其是电邮地址。
第五条 公司网站
公司网站为股东提供公司信息,如主要业务活动及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最新发展。同时网站提供有关集团企业
管治以及公司董事会和各委员会的架构及职能的有关信息。
在董事批准业绩后,公司应在联交所、深交所及公司网站发布其
业绩公告。业绩公告应当包括集团的业绩和业务表现,建议派发
的股息(如有)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具体信息,以及
其它上市规则不时要求披露的信息。
公司提交给联交所登载在联交所网站内的资料及登载在深交所网
站内的资料亦会随即登载在公司网站。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
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通函、股东会通知及与之
相关的解释文件(如有)及上市规则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不时要求披露的信息。
从公司网站上亦可获得公司不时刊发的新闻稿。
公司网站上所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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