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
山精密)ESG 管理体系,积极履行 ESG 职责,提升公司在环境、
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
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
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
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
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员工、合
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东山精密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 管理原则
第五条 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战略高度部署 ESG 工作,ESG
愿景目标、管理体系、战略和策略、关键指标与目标等应与公司
战略相契合,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
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促进自身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公司坚持将 ESG 理念与运营管理相融合,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
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流程融入公司内部管理流程,从政策制度、
管理体系、流程机制、行动举措和绩效管理等方面系统化、规范
化、常态化全面推进 ESG 管理,定期评估 ESG 管理绩效并持续
改进优化。
第七条 各项管理措施的进展和成果,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优化管理策略,
逐步提升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水平和绩效。
第八条 公司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恪
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断
提升公司 ESG 管理水平、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能力,确保
公司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公司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行高效的 ESG 治
理架构,通过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多级治理架构,确保治
理体系规范完备,为可持续发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其中,决策
层包括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管理层为可持续发
展管理委员会;执行层为 ESG 工作组,由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
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条 董事会是公司 ESG 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负责对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并对其有效性负责。董事会战
略与 ESG 委员会作为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为董
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 审议批准公司 ESG 愿景、战略、目标规划、方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