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政策。本政策的目的旨在列
出指引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名董事及为达致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和政策。
第二章 一般政策
第二条 公司致力为全体雇员缔造包容及互助的工作环境,尊重个体之多
样性,并重视雇员尊严。公司亦致力促进雇员平等及多元化,并
在招聘、培训与发展、薪酬,以及就业和晋升机会方面提供平等
机会。所有董事会成员及雇员之任命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
考虑人选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
别、年龄、文化背景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地区和行业
经验、种族、知识及服务年期等)的裨益。
第三条 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将妥为考虑
多项因素(统称为该等条件)以评核、甄选及向董事会建议一名
或多名候选人担任或连任董事,该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a)多元
化观点,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教育背景、专业
经验、技能、地区和行业经验、种族、知识及服务年期等;(b)资
格,包括在公司的业务所涉及的有关行业之中的成就及经验及其
他专业资质;(c)就可用时间投入而言,对于董事会的职责的承担;
(d)品格诚信方面的声誉;(e)该候选人可以为董事会带来的贡献;
及(f)对于董事会继任有序予以落实的一项或多项计划。最终将按
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董事会组成(包
括性别、年龄、服务任期等)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第四条 除该等条件以外,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将会妥为考虑多项因素以
评核及建议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担任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
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独立性的因素和任职要求。
第五条 公司明白并深信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对提升公司的表现裨益
良多。为达致可持续及均衡的发展,公司视董事会及雇员日益多
元化为促使其达到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公司
志在建立及维持多元化的董事会组成和多元化的雇员组成,在技
能、专业经验、教育背景、知识、专才、文化、独立性、年龄及
性别等各方面达致均衡。公司致力于维持董事会层面和雇员层面
(包括高级管理层)性别多元化。特别是,公司将致力于保持董
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拥有至少一名与其他成员性别不一致之成员。
董事会将会借着甄别及推举适当董事人选时的机会逐步提高女性
董事的比例。董事会将基于公司的特定需求及参考国际和本地的
建议最佳常规以确保董事会男女成员组合取得适当平衡,并以董
事会迈向性别均等为最终目标。提名委员会将会尽其所能在合适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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