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54名,代表股份312,297,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087%。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名,代表股份297,075,7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97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539名,代表股份15,221,9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1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47人,代表股份67,607,3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29%。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 301,352,3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52%;反
对 10,698,5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58%;弃权 246,7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6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3.8105%;反对 10,698,5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8246% ;弃权 246,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6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钟文浩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