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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0:30:26 股吧网页版
蓝帆医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在 2024年的工作中,按要求积极出席有关会议,慎重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海波,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高级课程班毕业。中国共产党淄博市临淄区第十八届、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并先后被张店区人民政府、临淄区人民政府、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临淄区水利局等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聘任为法律顾问。现任山东全正(临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淄博齐翔腾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自 2024 年 9 月 18 日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自 2024 年 9 月 18 日本人当选为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后,共参与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定期报告事项、授信担保事项、关联交易、购买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等进行了审议并提交了董事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于任期内参加了 2024 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上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额度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其他独立董事讨论,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人上任后与公司审计部门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检查结果的汇报,积极了解内审计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事项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在落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本人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牢固树立保护广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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