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0-08 16:03:06 股吧网页版
双箭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0-09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凯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占响林先生、丁乃秀女士、窦军生先生、凌忠良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与其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人民币1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16,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管理层依据决议签署并执行。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梁铨先生担任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褚焱先生担任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张梁铨先生
与公司董事长沈凯菲女士为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沈耿亮先生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虞炳英女士之女婿;褚焱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沈耿亮先生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虞炳英女士之侄女婿,为公司董事长沈凯菲女士和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梁铨先生之表姐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关联董事沈耿亮先生、沈凯菲女士、褚焱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7 年
度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7 年度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采购原辅材料 2,000 万元,销售产品 800 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管理层依据决议签署并执行。

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陈哲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沈耿亮先生之妹夫;沈耿亮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沈凯菲女士为父女关系;同时,沈耿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梁铨先生之岳父,为公司董事褚焱先生配偶之姑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关联董事沈耿亮先生、沈凯菲女士、褚焱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7
年度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7 年度与嘉兴市诚诚橡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7 年
度与安徽华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