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20:28:14 股吧网页版
双箭股份: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等相关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沈凯菲女士(董事长)、沈会民先生(副董事长)、沈耿亮先生、沈洪发先生、占响林先生

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窦军生先生、凌忠良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职工代表董事:褚焱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公
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沈凯菲女士、沈耿亮先生、沈会民先生、沈洪发先生、丁乃秀女士组成,其中沈凯菲女士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凌忠良先生、窦军生先生、占响林先生组成,其中凌忠良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由窦军生先生、丁乃秀女士、沈凯菲女士组成,其中窦军生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丁乃秀女士、凌忠良先生、沈会民先生组成,其中丁乃秀女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凌忠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沈会民先生

2.副总经理:张梁铨先生、沈洪发先生、郎洪峰先生、包桂祥先生、董新春先生

3.财务总监:张梁铨先生

4.董事会秘书:沈惠强先生

5.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钱英强先生

本次聘任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惠强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8539880(兼传真)

邮箱:shenhui0316@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 43 号商会大厦 B 座 15 楼

邮编:314500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离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