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
一、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额度的情况
1、投资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拓实业”)100%股权,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资产交割及
股权工商变更等相关工作,宏拓实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拓实业主营业务涵盖电解铝、氧化铝及铝深加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大部分产品为大宗商品。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宏拓实业的生产成本及经营效益。为有效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稳定生产经营业绩,宏拓实业合理利用期货工具锁定电解铝和氧化铝销售价格,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确保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实现现货销售,拓宽销售渠道。此外,宏拓实业参与铝商品期货市场还可为期货市场提供流动性,促进铝行业有效价格形成,增强铝商品市场定价影响力。
因此,为进一步匹配公司重组后的业务规模及套期保值需求,公司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额度。
2、资金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拟投入保证金由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 7.00 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5.00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 73.00亿元,在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商品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拟投资的商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品种,应当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相关的产品或原材料,包括铝锭和氧化铝等。
6、交易场所
场内或场外,其中场内交易场所主要为国内期货交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二、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可以有效规避铝及相关品种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但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过大,造成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由于合约选择不合理,交易不活跃,无法按市价进行开仓或平仓的风险。
3、信用风险:虽然公司建立了选择经纪公司的制度和程序,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但不排除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
4、操作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公司确定的方案交易或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执行,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在制订具体交易方案时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流动性风险,并做好资金测算,设置好止损线,做好实时监控,避免发生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4、公司有完善的经纪公司选择程序,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并且公司将通过在各经纪公司分仓交易,加强资
金管理,降低风险。
5、国内期货交易所已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制度,期货交易所承担履约责任,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政策及相关管理机构要求的理解和把握,避免发生相关信用及法律风险。
6、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保障重大突发事件的高效和安全地处理。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商品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开展商品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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