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2 20:23:18 股吧网页版
宏创控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9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信事务所及信永中和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
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事务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侯黎明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司建军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5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龙阳先生,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5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