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为远期结售汇。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有涉外币交易业务,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将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密切相关,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一)概述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仅限于远期结售汇。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审批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为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按照实际发生日外币汇率折合人民币)。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批通过后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业务开展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条款
1. 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2. 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 流动性安排: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本外币资产为背景,交易金额和期限与预期收支金额和期限相匹配。
(六)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 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 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 收益风险:由于影响外汇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率走势,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会存在差异,将给公司带来收益或损失。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人员配备、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 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为交易对象,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风险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4. 公司财务部负责与金融机构开展具体交易,履行交易合约,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安排、业务操作、账务处理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持续关注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并定期向公司财务总监、审计监察部、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情况。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应及时向财务总监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上报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财务总监应与相关人员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
5. 审计监察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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