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6:47:48 股吧网页版
章源钨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为 2,35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04 人。

2. 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级合伙人)朱中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中伟、孙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彩琴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为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由审计委员会对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并根据选聘结果,审核后上报董事会,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8 月 25 日、9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
议,就公司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2.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九次会
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初步预审情况,包括现场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